韩国大法院判决日本企业赔偿二战时期强征的韩国劳工
新华社首尔10月30日电(记者耿学鹏 田明)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30日支撑4名二战时代遭日本强征的韩国劳工的索赔权,裁决涉事日本企业向每名原告补偿1亿韩元(约合8.8万美元)。这一案件旷日长期,一波三折。时至本日,原告中已有人离世。
一些原告最初在日本提起索赔诉讼但遭受败诉,随后于2005年在韩国提告状讼,但仍未获支撑。
迁移转变呈现在2012年,韩国大法院颠覆韩法律王法公法院以前的裁决,认为日方驳回原告哀求的根据因此日本1910年至1945年对韩国的殖民统治正当为条件,这有悖于韩国宪法。大法院认定,韩日之间1965年规复国交正常化时签订的协议其实不故障小我索赔哀求权,同时认为涉事日本企业新日铁住金公司对其前身企业的补偿和债务有法令责任。
大法院那时把案件发还首尔高档法院重审,首尔高档法院2013年裁决日本企业向原告每人补偿1亿韩元,被告日本企业随后提出上诉。
大法院30日作出终审裁定,保生髪推薦,持首尔高档法院的裁决。
这一成果激发韩日高度存眷,并引发日方强烈不满。据韩国媒体报导,日本外务大臣河野太郎称韩方裁决成果很是使人遗憾且没法接管,暗示将斟酌所有可能的应答选项。
韩国国务总理李洛渊当天暗示,当局尊敬大法院的裁决,但愿与日本成长面向将来的韩日瓜葛。
韩国媒体解读,大法院这次裁决可能会引发连锁效应,今朝韩国各级法院有10多起强征韩国劳工索赔的雷同案件期待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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